2006年4月2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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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一条街缴获光碟12万余张
重罚之下仍有“勇夫”现象令人深思
本报记者 李稹 通讯员 徐超

  本报讯  上周末,杭州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对颐高旗舰广场、高新数码广场进行了专项检查,当场查获非法音像制品2万余张。这是“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”里打击盗版的一场漂亮围剿战。据悉,保护知识产权的攻坚战,从今年初的 “阳光1号”整治行动开始就一直没有停止过,文三路电子一条街是重点“战场”,一个季度来,执法人员对该区块上6大专业市场进行过5次专项整治,共收缴各类非法音像制品12万余张。
  “现在的不法经销商越来越精明,采用明暗结合的方法来混淆视线。”执法人员管英告诉记者,不少人把非法音像制品的外包装壳放在架子上唱“空壳计”,而把大量裸碟藏在附近的边角柜子里。对此,这次执法行动中,执法人员特别留意包装内是否有光碟,碰到空壳就仔细搜查橱柜,缴获的2万多张非法音像制品,大部分是从隐蔽的角落里“挖”出来的。
  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,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,“罚”的力度已有大幅上升。制作、贩卖非 法音像制品超过1000张就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;制作超过5000张应判处3―7年有期徒刑。“互联网的传播也被列入其中,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侵权产品达到一定数量,同样可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  重罚之下仍有“勇夫”的现象,引起了专家在“重拳打击”之外的思考。“公众对打击盗版没有足够的重视,很多盗版碟上印着一页关于版权的警告,人们通常熟视无睹,或是以32倍的加快速度跳过去。民众对电子产品复制、专利偷窃和非法下载习以为常地宽容和接受,是盗版滋生的土壤和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。”一位法学教授叹息着说。